九江市庐山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
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,根据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,结合庐山区实际情况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通过考试、考核的办法,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。
二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原则。
三、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身体健康(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)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;近三年内受党纪、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;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;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。
四、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1、28周岁以下(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。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2、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的专业一致。
3、卫生系列必须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。
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文件后附表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方式